凯时KB88课程考试规定
1.考生应讲诚信,凭真实、有效证件在指定考场及规定时间参加考试。
2.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,入场后应在监考员指定的座位就坐,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,不准吸烟,不准喧哗。听课证、资格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,以便监考员核查。
3.考生入场后须立即关闭一切通讯工具,将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到监考员指定的位置,桌面和桌内除考试必需的文件和证件外,不得留有其它物品。考试开始后,发现桌面或桌内有文字资料等其它物品的,无论是否抄看,一律按违纪处理;发现桌面或桌内有手机或其它电子产品的,无论是否开机、是否使用,一律按违纪处理(考试需用电子计算器的,考生可自带无储存和编程功能的计算器)
4.考生对试卷分发错误、字迹不清、卷面缺损或污染等情况,可举手询问。
5.考生应在答题本上写清楚姓名、资格证号(学号)、注册号、班级、专业等信息,字迹要工整清楚,答题必须写在答题本内,写清楚题目或题号。答题本内不得写姓名、证件号码,或做任何标记
6.考生答题用黑色签字笔书写,中途不得换笔,字迹要工整、清楚。答题纸上应填写顺序页码和总页码。
7.考试无草稿纸,请在试题空白处打草稿。
8.考生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的秩序。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、起哄,不准夹带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、答卷,不准将试卷、答卷带出考场或拍照传播。不得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。
9.考试终了时间一到,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。
10.考试过程中,对于涉嫌违规的考生,监考员只负责记录违纪情况并告知本人,当场不做出处分决定。当监考人员记录违纪后,考生可以选择放弃考试,但必须保持冷静,不得在考场内与工作人员争吵,不得有过激行为而影响其他考生的正常考试。考生有权事后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诉,由同等学力办公室研究后再作答复。
11.对于在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中出现的任何违纪、作弊行为,学院将严格按照《凯时KB88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》文件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,绝不存在任何从轻和商榷的余地,对于情节恶劣者,学院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取消申请我校硕士学位资格。
凯时KB88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
第一条 有下列违纪或作弊情形的,给予“取消当门考试成绩”的处理:
(一)在答题纸指定位置外书写个人信息或做明显标记的;
(二)考试中以语言、手势或其他动作表情交流答题信息的;
(三)考试中窥视他人试卷或故意为窥视试卷者提供方便的;
第二条 有下列违纪或作弊情形的,给予“取消违纪科目考试成绩并取消一次补考考试资格”的处理:
(一)考试正式开始后,未将考试规定之外的物品按要求放在指定地点的;
(二)考试中,使用或试图使用文字资料、电子资料的;
(三)在桌椅、随身携带物品或身体上涂写文字、公式和图表的;
(四)在考试过程中使用电子通讯设备的(如携带开机状态的移动电话、智能手表、微型耳机、掌上电脑等);
(五)考试过程中交换试卷、答卷、草稿纸的;
(六)考试期间利用上厕所等机会偷看文字资料的;
(七)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、考号等信息的;
(八)故意损毁试卷、答卷或考试材料的;
(九)其它使用工具、单人实施的作弊行为。
第三条 有下列违纪或作弊情形的,给予“取消违纪科目考试成绩并取消两次补考的考试资格”的处理:
(一)抢夺、窃取他人试卷、答题纸、草稿纸,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,或涂改他人试卷姓名据为己有的;
(二)因作弊或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已累计两次的;
(三)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、代替他人参加考试;
(四)组织或参与两人及以上的团伙作弊的;
(五)其他严重损害他人权益或多人有组织实施的违纪作弊
对于拒不承认违纪行为、不配合工作的,我校将通报其所在单位,并取消申请我校硕士学位资格。
考试应当是公平和公正的,请考生当尊重考试和自己;珍惜机会,遵守考试纪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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